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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金光黨專騙老人 姊妹倆判刑確定
組金光黨專騙老人 姊妹倆判刑確定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) 56歲、50歲的黃姓姊妹組金光黨專挑70、80歲老人家詐騙,得手新台幣數百萬元。最高法院認定惡性重大,已賠償部分被害人,依偽造文書和詐欺判刑,部分刑期易科罰金,仍須入獄。
判決指出,黃姓姊妹有詐欺前科,也曾入獄,被控2012年起流竄全台各地,假借政府社會局人員向不知情年邁獨居老人騙稱擁有高額存款,無法申領較高額老人年金,只要將存款轉存、託管,通過審核,每月可領津貼。
受害者都是75歲以上獨居老人,其中1名80歲老奶奶提領200萬元現金,才轉身倒茶水苗栗頭份汽車貸款,200萬元就被她們以玩具假鈔掉包騙走。
黃姓姊姊到案後供稱,接連喪夫、喪父與喪子,請求法官輕判,但最高法院認為,鎖定老人詐騙,加上之前前科紀錄,顯然不是「一時失慮」。
姊姊依冒用公務員詐欺等罪判刑2年、1年6月;妹妹依冒用公務員詐欺等罪判刑1年6月、偽造私文書等罪判刑1年8月台北融資貸款信貸年息(可易科罰金)確定。1041015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組金光黨專騙老人-姊妹倆判刑確定-08054331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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